常熟新闻网·中共常熟市委宣传部、常熟日报社主办
Hi!常熟论坛 会员登录:
设为首页 返回首页
新闻 | 要闻 | 常熟 | 图片 教育 | 读书 | 考试 | 校园 社会 | 民生 | 法制 | 奇闻 健康 | 情感 | 卫生 | 育儿
娱乐 | 影视 | 音乐 | 综合 房产 | 房讯 | 二手 | 家装 汽车 | 车讯 | 购车 | 维修 旅游 | 景点 | 餐饮 | 出行
科技 | 军事 | 数码 | 趣闻 体育 | 足球 | 篮球 | 综合 时尚 | 美容 | 服饰 | 女性 艺术 | 字画 | 收藏 | 摄影
金融 | 股市 | 理财 | 综合 总评榜 | 便民 | 招商城 | 论坛 | 搜索 | 联系 | 广告 | 投稿 | 新闻:52789989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 >> 便民 >> 正文
领工伤赔偿金 须在离职后吗
常熟新闻网(www.csdaily.com.cn) 2011年11月29日 10:34:27 来源:常熟日报 字号:〖 我要评论

    网友:ry

    提交部门:市人社局

    咨询日期:2011-11-25 

    内容:本人经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单位却只支付一万五,其余的赔偿金则要本人自动离职后才能给付,本人的合同签的是三年,还有两年多,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以前有两例工伤的案子,人家都是赔偿金全额给付,人还是照样上班不误,为什么一样的案例却是完全不同的做法,这难道是由单位说了算吗?

    回复:职工发生意外事故,单位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事故发生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意外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且确定有伤残等级,符合报销的医疗费用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职工未到法定年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另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请拨打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热线12333。

    回复日期:2011-11-28

【责任编辑:孙家祥】

常熟政府网 虞城热线 世纪常熟 常熟广播网 常熟人才网 天下常熟 常熟服装网 零距离 常熟福地 常熟导航 名城苏州 吴江新闻网 昆山新闻网 张家港新闻网 太仓新闻网
中国政府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央视网 中国日报 国际在线 中青网 中国经济网 中广网 光明网 中新网 Google 百度 新浪 搜狐 雅虎 凤凰网 腾讯 网易 265导航 hao123
苏州新闻网 扬州新闻网 中国徐州网 南京报业网 宿迁新闻网 中国常州网 无锡新传媒 盐城新闻网 连云港新闻网 泰州新闻网 南通日报 淮安新闻网 镇江新闻网
网站首页 | Hi!常熟论坛 | 常熟爱墙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数字报纸 | 常熟手机报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常熟新闻网 Since 12 28,2008 版权所有 常熟日报社 主办:中共常熟市委宣传部 常熟日报社 苏ICP备09029553号
Copyright 2008-2010 CHANGSHU DAILY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Tel:0512-52778455 Fax:52700317 Email:www@csrbs.com.cn
网站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